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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院办案办公平台

2022-07-03 14:54:53

一、实践成果、系统平台简介

“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是浙江法院在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之上,继续加强法院智能化建设,着力打造以“平台+智能”为核心的信息时代司法运行新模式。
“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的建设通过完善的信息化顶层设计,构建以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平台为基础的知识中心,搭建以政法云为“基础设施支撑”、标准化的基础软件服务为“基础应用支撑”的业务支撑平台,建成以“一站式”服务为目标的业务应用平台,解决了目前浙江法院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碎片化、业务分散、入口不一的情况。
“平台”的建设初衷,是解决信息化工作中最突出的短板,即系统“碎片化”问题,导致法官和当事人使用操作不便,同时部分系统功能存在重复建设,数据共享、应用联动和智能化程度还不高;为此,平台建设规划节点,着力于以下四个方面:(1)整合碎片化的信息系统:整合法院内部的60多套应用系统,打造一体化协同操作平台,解决用户体验不佳的问题,优化系统流程,推进多角色任务协同,全力提升办案办公效率;(2)打通数据壁垒:全面重构法院现有信息系统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的数据平台,为办案办公提供数据服务支撑;(3)解决重复建设的问题:统一技术规范,减少系统对接成本,实现能力复用、组件共享,降低信息化建设的成本。(4)提升智能化程度:突破OCR技术、语音识别、图片识别等技术瓶颈,建设类案智推、深度检索、案件偏离度分析等多样化的智能应用,全力提升智能化辅助办案水平;。
全省法院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以满足司法需求、服务用户对象为信息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从而构建“千人千面”的统一平台。

二、实践成果、系统平台信息化创新情况描述:

“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作为全国法院体系内的“首创”,其创新点,体现在:微服务化、中台化和智能化。
(一)微服务化最佳实践
微服务化是将信息技术资源以业务能力的形式组织起来,通过一定的技术架构对这些业务能力进行封装形成易于消费的服务,从而实现业务能力粒度上的重用、组装、维护和管理,来灵活迅捷构筑实现特定业务目的的企业应用。服务化降低了新业务应用的建设成本周期和风险,并使得大规模分布式架构的采用成为可能:
业务能力的提供和消费方式标准化;
业务能力之间的组装更灵活;
应用实现更关注于业务能力粒度的重用;
重用不再限于单一系统应用内部,跨系统、跨部署的业务能力重用不再是障碍。
(二)“大中台、小前台”模式
 “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的建设,属于法院数字化的结构性改革,从一种松散结构切换到另一种更适合发展的平台化模式。
平台化建设模式的核心就是对原有建设成果进行定重新规划定义,合并、重组、关停并转之前老旧、重复建设的系统,通过沉淀业务中的通用能力,形成基于(业务、数据、智能化)服务中台,构建集约化能力的统一服务中心。
这种“大中台、小前台”的设计思路,是目前互联网型企业主流的架构思想,打破业务部门的边界,把成熟的、稳定的、可重用的业务沉淀到中台,进行统一化的服务和管理。
中台强调能力共享和复用,快速匹配,解决供需。最终降低试错成本,快速响应业务的创新需求。
“大中台、小前台”这种模式的优点是:1、服务可重用。2、服务被滋养。集中资源做大做强服务,保障新的业务不断的接入。3、服务助创新。按照传统的开发模式是需要从分析、设计、开发,每一个环节都从0开始的,投入成本大,开发周期长。而共享服务平台可以通过重新编排、组合,快速的响应需求,达成创新。而且共享服务平台可以较小的成本投入来构建出一个新的前端业务,即使失败了,损失也很小。这在传统模式构建的系统中是几乎不可能达成的。
“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建设中,规划了“三大中台”: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智能中台。业务中台将共用的业务功能从原有系统中剥离改造成可以通用的业务服务,数据中台将各类数据服务剥离改造成可以通用的数据服务,智能化中台把智能化的能力改造成通用的智能服务。这个三大服务(三中台)共同组成一个服务池,各类场景应用都可以按需从池子里获取所需服务。
(三)推进全流程节点智能化
司法全流程包括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审、裁判、执行、归档、诉服等。在“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的智能化建设中,引入智能技术、搭建智能中台、建设智能应用,以纵向三维立体式的拓展平台的智能化程度。在平台建设中,整个智能化的方案聚焦以下几点:
1. 围绕立案、调解、送达、庭审、裁判、执行、归档、诉服等法院流程,输出面向全流程节点的智能审判产品和方案,智能辅助审判。
2. 提供NLP自学习平台产品,输出要素提取、文本分类等能力,用户可自主标注、建模,满足知识抽取、回填等场景。
3. 提供司法知识图谱协作平台产品 ,实现法官远程协同构建知识图谱,自动转换成算法逻辑,让知识图谱构建简单。
4. 实现文本结构化、OCR、语音识别、庭审摘要生成、争议焦点生成、笔录生成、调解策略生成、AI问答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品。
5. 提供面向案由的解决方案,输出审判要素的信息抽取、证据分类和证据认定、结果预测和法条预测、类案推送、判决书生成等能力。
6. 建设多个智能应用,类案智推、案件偏离度分析、文书一键生成等多项应用,辅助提高审执效率。
拥有属于自己的“智慧大脑”,在案多人好的矛盾中,拥有更科学的判断力以及更强的竞争力,中台通过积累的大数据和云计算,持续为法院提供更多的创新服务,让任何法院都能快速、低成本的实现云化的司法管理模式,推动业务体系重塑、业务流程再造,辅助审判执行,提升审判质效。

三、实践成果、系统平台的社济效益:

浙江法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整合现有各类系统,打造全省法院统一的办案办公平台,实现全省案件100%网上办理(不适宜网上办理案件除外)。
(一)以“破除碎片化”为目标。办案办公平台整合优化原有的84个应用系统,对内形成以法官为中心,融合审判、执行、司法行政等各类应用的平台,实现全省三级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一个平台上办理业务,无纸化立案率、办案率均超过98%,全省法院初步形成了内网外网、有线无线、互联互通、协调一致的无纸化办案办公新格局。外部集成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浙江法院公开网、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浙江法院新闻网等网站,构建以当事人和律师为中心,融合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各类应用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有效提升诉讼服务供给质效,助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以“案件全生命周期”为核心,突出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导向,实现全业务“一站式”通办。办案办公平台覆盖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4大领域,囊括立案、缴费、举证质证、庭审等150余个应用场景,业务支撑能力全面提升。
(三)以“安全运营体系”为保障。建立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支撑的集约化新型基础设施,搭建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施访问准入控制、数据存储备份、网站云防御等安全管控,为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提供网络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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